关于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开展创建红领巾"先锋中队"活动的通 知
鄂少发【2009】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少工委,江汉石油管理局团委、少工委、省直团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力争使少先队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少先队员,使少先队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少先队员,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开展创建红领巾"先锋中队"活动,深入推进少先队中队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少先队中队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革命先烈、爱国人士、时代英模、杰出人才(可含文体明星)等先锋人物对少先队员的示范引导作用,切实提高少先队思想引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学习先锋人物的崇高精神、良好品德、坚强意志,增强对党、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二、主要内容
(一)创建要求
1、全省各市州级少工委要精心组织红领巾"先锋中队"创建工作,并通过评优、表彰等多种形式形成学习先锋、争优创优的良好氛围。要以此为抓手加大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力度,夯实少先队工作基础。各县级少工委要积极加强与学校少先队组织沟通交流,大力支持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将成功经验、创新做法、主要困难和问题向上级少工委反映报送。学校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当地历史文化背景,至少创建一个"先锋中队",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2、命名的"先锋中队"要在组织、阵地、活动、队伍、机制等各方面成为基层少先队组织的表率,切实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每个"先锋中队"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两次主题活动,有关工作资料和活动记录要及时健全归档。阶段性工作结束后要做工作总结,并向学校分管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汇报。学校创建"先锋中队"工作要向所在地区少工委汇报,工作总结要在少先队工作日志上有书面反映。
4、要充分运用队室、红领巾广播站、板报、活动园地等少先队阵地,以及使用红领巾"先锋中队"队旗(见附件)等有形标志,强化广大少先队员"先锋中队"创建意识,扩大创建工作影响,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了解先锋、学习先锋。
5、农村学校少先队组织要适应农村城镇化发展和教育资源逐步整合的形势,发挥乡镇中心学校的示范作用,组织"先锋中队"开展实用科技实践活动和倡导现代文明新风活动。以进城务工子女为主的学校要注意以在艰苦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先锋人物鼓励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增强自信,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面对学习生活。驻社区的中小学红领巾"先锋中队"要经常到社区开展活动。
(二)管理方法
1、全省各级少工委要结合实际,统一举办创建"先锋中队"启动仪式,并为命名中队授旗,"先锋中队"队旗可实行在全校中队流动制度,也可实行在某一年级流动制度,流动周期由学校掌握。"先锋中队"要通过办一期宣传栏、板报等形式集中展示一年的活动情况。
2、省少工委将把创建"先锋中队"纳入全年工作考评体系,各级少工委要按照"统一部署、科学命名、活动丰富、机制健全、接力有序"的原则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并推广考核优秀的本级"先锋中队"成功经验,对考核不合格的"先锋中队"进行督促整改,整改不合格将撤销"先锋中队"称号。
3、命名为"先锋中队"的少先队员毕业离校时,要通过主题队会的形式举办"先锋中队"活动接力仪式,为新的"先锋中队"授旗。
(三)主要活动
1、开展"家乡先锋我知晓"活动。以介绍一个先锋人物、讲先锋人物的一个小故事为主要内容举行少先队主题队会,引导少先队员积极主动地了解家乡的先锋人物,产生深入了解先锋人物的强烈愿望。编印并普发"家乡先锋我知晓"手册,使广大少年儿童了解家乡的先锋人物,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具体明确的学习榜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用先锋人物的名字为少先队中队命名。
2、开展"先锋与我面对面"活动。以座谈会、故事会、人物采访、主题队会、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博物馆、开辟网上专栏等多种形式,邀请先锋人物(或其亲属)与少先队员面对面交流,引导少先队员了解先锋人物的成长经历,分享先锋人物的成功经验,充分认识个人的成长发展离不开党和国家的关心、教育和培养,离不开自身的努力和拼搏,离不开良师益友的支持和帮助,激励少先队员以家乡的先锋人物为榜样,立志为建设家乡、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做出积极贡献。
3、开展"学习先锋促成长"活动。以"我从先锋身上学到了什么"、"学习先锋应该为家庭、学校、社会做点什么"、"我的理想是什么"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先锋在我心中"主题征文和优秀文章交流学习活动。结合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祭扫烈士陵园、红色旅游、红歌赛等活动,深化"先锋中队"创建工作。要发挥少先队员的主体作用,组织成立先锋人物讲解团,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走进博物馆、走进红领巾电视台和广播站、走进社区开展宣传讲解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增进对先锋人物的认识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少先队员健康成长、支持少先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先锋中队"是新形势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从落实"两个全体"工作要求出发,站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面向广大的少先队员开展各级红领巾"先锋中队"争创活动,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注意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创建工作的科学部署,进一步巩固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工作,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和民办中小学的创建工作。
2、突出特色,打造品牌。要结合各地的历史文化背景,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挖掘为地方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类先锋人物,突出地域特色,科学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为少先队员树立各类学习榜样。要科学把握少年儿童身心成长规律,注重先锋人物对少先队员的影响力,邀请他们以现身说法的方式激励少先队员走正确的成才道路,把"先锋中队"创建工作打造成少先队品牌项目。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集中展示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展现创建活动中少先队员所具有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不断扩大少先队工作的社会影响,为"歌唱祖国庆六一"主题队日活动、纪念建队60周年活动的成功开展营造氛围。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省少工委。
附:红领巾"先锋中队"队旗制作说明
少先队湖北省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红领巾"先锋中队"队旗制作说明
队旗为红色,高为60厘米,长为80厘米,一端剪去高为20厘米、底宽为60厘米的等腰三角形,形成一个三角缺口。可用布、绸、缎或其他质的材料制做。
队旗左上角注明"红领巾'先锋中队'"字样,正中间注明"××中队"字样,(例如程菲中队),右下角注明学校名称。
"先锋中队"队员要热爱自己的队旗,在开展活动、队旗出场和退场时,队员应严肃、立正并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