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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寻找美丽的恩施”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txw | 发布时间:2009-06-30 | 点击数:

关于转发《“寻找美丽的恩施”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县直各团组织、各学校团组织:

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引领广大青年领略家乡秀美山川,体验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感受家乡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根据州青联发【2009】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于2009年8月25日前报送团县委办公室,以便统一上报至团州委进行评选。

 

                     

 

 

  共青团建始县委

2009年6月29日

 

 

 

 

 

 

 “寻找美丽的恩施”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展示

实施方案

 

根据州青联发[2009] 4号《关于开展“寻找美丽的恩施”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为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制定以下方案:

    一、比赛规则

    所有参赛作品都要体现恩施州的风土人情、文化形态和精神面貌,体现全州广大青少年真、善、美的人生价值观,弘扬时代精神,激励创新斗志,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投身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征文类:题材不限,标题自拟。小学组500字,中学组800字,高中组1200字。

 2、书法类:硬笔、毛笔(草书、篆书请附释文)、篆刻(2-4见方,请附释文)等均可。

 3、美术类:儿童画、卡通画、线描、素描、国画、油画、水彩画等均可。

 4、摄影类: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需制成7寸照片,无需装裱,粘贴在参赛表格内,数码照要将照片要以JPG的格式传至评委组邮箱。

 5、DV类:DV作品可以单人创作,也可以多人为单位,组成创作小组进行协作。参赛作品时长3-7分钟,以DVD或VCD方式提交;片头字幕注明参赛作品时长、名称,片尾字幕注明主创人员名单。

    二、   奖项设置

    征文类、书法类、美术类分别设: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摄影类: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

 DV类: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三、其他事项

    1、以上所有类别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纠纷等,与主办单位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凡入选的参赛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非商业行为的宣传。本次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保留,不予退回。

   

 

 

 

 

 

 

 

 

 

 

 

 

 

“寻找美丽的恩施”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参赛作品

报名表

姓名

 

年龄

 

学 校

 

组别

 

类别

 

指导老师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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