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恩施州返乡青年创业培训班的
通知
州青联发[2009]1号
各县市团委、劳动就业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积极帮助广大外出务工返乡青年就业创业,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团州委、州劳动就业管理局、州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中心研究决定,举办恩施州返乡青年创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专家授课,政策讲解,创业事迹报告等形式的培训,帮助广大返乡青年掌握创业知识,交流信息、技术和经验,开阔视野,更新思维,更好地就业创业。
二、培训时间
2009年2月至5月,集中培训时间为2009年2月22日—28日。
三、培训地点
州委党校
四、参训对象及所需材料
1、参训对象
恩施州籍外出务工返乡农村青年,创业青年或具有创业意愿的青年,具有创业意愿的往届大学毕业生;参训人员均需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参训人员年龄应在18—45周岁,其中:男性18-45周岁,女性18-40周岁。
2、所需材料
⑴恩施州籍外出务工返乡农村青年需提供以下材料:
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原就业单位工作证;无合同书或工作证的应提供居住地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返乡证明[包括:原就业单位、返乡时间(2008年6月以后返乡)];
⑵恩施州籍创业青年或具有创业意愿的青年需提供以下材料:
创业青年所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从事或者准备从事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的青年应由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包括:从业类别、产业规模、创业时间等);
⑶具有创业意愿的往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证复印件3份。
以上报名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张;本人免冠照片3张(一寸,彩色);县市劳动就业局出具的未获培训补贴的证明(报名截止后,各县市团委会同劳动就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未获培训补贴的专项审核,由县市劳动就业局统一出具未获培训补贴证明)。审核通过的参训人员均需填写《恩施州返乡青年创业培训、鉴定申请卡》(附后),随其他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交。
五、培训规模
200人(分配名额附后)
六、培训内容
1、由国际劳工组织、国家人力资源部联合授予的国家级创业培训师、高级经济师、资深CEO、“创业恩施”栏目总评张存炼教授讲授“创办你自己的企业—SYB”教程;
2、州劳动就业局、共青团恩施州委、州工商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人员讲解有关创业扶持政策;
3、首届“恩施州十大杰出创业青年”、“恩施州青年创业志愿服务团”成员和优秀创业青年做创业事迹报告;
4、举办创业培训班交流大会;
5、参观相关企业;
6、到青年就业创业基地见习。
七、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月16日—2月10日)。团州委在恩施电视台、恩施日报、恩施晚报、恩施新闻网、恩施州共青团网等媒体上刊播培训简介;各县市团委在各县市新闻网、团委网站、电视台上进行广泛宣传,在车站、码头等人流量集中地区张贴海报宣传。
2、报名审核阶段(2月11日—20日)。各县市按照划分的培训人数组织创业青年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截止后,各县市团委会同劳动就业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未获培训补贴的专项审核,由县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统一出具未获培训补贴证明,经审核合格的方具备参训资格。
3、培训考察阶段(2月22日—2月28日)。各县市组织具备参训资格的创业青年到州委党校参加为期7天的集中培训,制作创业计划书,参观考察相关企业。
4、上岗见习阶段(3月—5月),各县市组织本县市参加培训的青年到青年就业创业基地见习,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八、相关要求
1、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创业培训工作,要作为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广泛宣传,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报名参加培训。
2、各县市要根据报名参训青年类别要求,提供所需相关材料,做好未获补贴的专项审核工作。
3、各县市应于2月19日前将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名单上报团州委。
4、县市参训人员由各县市团委负责同志带队,统一组织,于2月22日18点前到州委党校报到参训。
5、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由主办单位免费提供食宿(恩施市城区参训人员不提供住宿)。
共青团恩施州委 恩施州劳动就业管理局
恩施州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共印30份]